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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案例|关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再审案件的几点启示

发布时间:2023.06.14 浏览次数:681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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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 再审案件的几点启示

作者:再审抗诉团队

近期,本所再审抗诉团队办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经过再审程序,最终为委托人挽回损失200余万元,取得较好的办案效果。

1.案情回顾

张某在四年内向王某某分七次转账共计410万元王某某出具借条三份,载明:借张某现款 50 万元、50万元、80万元,利息2分。

王某某于2019年5月份出具《还款计划书》一份,载明:借张某现款1000万元整。分期还款如下等内容。

2019年8月份王某某出具《还款计划书》,承诺还款事宜及“如按上述还不清按20%利息收取”等内容

2.一审情况

张某向S区法院起诉请求:一、判令王某某偿还其借款本金 410 万元;二、依法判令王某某向其支付利息 3214153.97 元,利息计算至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 2021 11 15 日,2021 11 16 日起利息以 410 万元为本金,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计算)。

S区法院审理认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双方对借贷关系及借款金额 410 万元无异议,予以确认,故对张某要求王某某偿还借款本金 410 万元的请求予以支持。双方对利息有争议,但从张某向法院提交的借条及还款承诺书可看出,双方对利息的约定为月息2分,张某要求王某某支付截止到 2021 11 15 日的利息 3214153.97 元,之后的利息以 410 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5.4%计算至本金清偿之日止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经核准,法院予以支持。

S区法院判决:王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张某借款本金 410 万元,并支付截止到 2021 11 15 日的利息 3214153.97 元,之后的利息按年利率15.4% 计算至本金实际给付之日止。

3.二审情况

王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H市中院提出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将本案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张某的一审诉讼请求。

二审中,张某补充提交通话录音,拟证明双方存在利息约定。王某某对该通话录音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均不认可。对当事人争议的三张借条复印件是否经过一审庭审质证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二审对该证据再次组织了质证,王某某对前述三张借条复印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关联性均不认可。

H市中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4.再审情况

王某某不服H市中院判决,向N省高院申请再审,N省高院作出裁定,指令H市中院再审本案。

H市中院再审判决: 一、撤销本院原判决和S区法院原判决; 二、王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张某至 2023 11 15日的借款本金 1903351.22 元、利息 3687362.4 元;并支付自 2021 11 16 日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利息(以 1903351.22 元为基数,按年利率 15.4%计算利息)。

5.办案启示

内蒙古北梁律师事务所受本案原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再审申请人王某某的委托,作为其特别授权代理人,指派律师团队全程参与了本案诉讼过程。期间,代理人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放弃每一次机会、不放过每一个细节,在历经漫长的一审、二审、再审诉讼程序后,最终为委托人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受到当事人的高度肯定与赞誉。回顾办案经历和体会,主要启示有:

一是紧紧围绕争议焦点进行抗辩,是本案取得突破的关键因素。本案其实只是一起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情并不十分复杂,但关键在于原审判决对于借款本息的认定上出现偏差。庭审中代理人发现,张某提供的转账记录和还款计划书均不能证明案涉借款约定了利息,且其向法庭出示的利息计算明细中包括三种计算标准,但该标准是其依据相关民间借贷法律规定的最高保护上限自行推断计算出的利息。对此代理人尽管在一审和二审中提出抗辩,认为本金及利息的计算是本案的争议焦点之一,但均未被重视和采纳。为此,代理人在再审中再三强调,原审判决对于借款本息具体数额的认定存在错误。后H市中院再审中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张某请求王某某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具体数额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虽然双方对借贷关系及借款金额410万元、已经还款 405 万元无异议,但原审法院在借款本息具体数额的认定上确实存在一定的错误。代理人正是紧紧抓住这一关键抗辩到底,从而切住了案件的突破口,最终使本案得以改判。

二是认真核算每笔借款本金及利息,是本案成功改判的主要因素。

本案双方借贷关系中,由于时间跨度较大,且借款次数及款项往来较为频繁,致使双方对本金及利息的计算产生分歧。为此,代理人本着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作风,对双方每一笔借款本金及利息进行了详细准确核算,确保借贷事实清楚,借款数额准确,为法院判决提供了准确依据。比如,代理人经核算第一笔借款王某某欠款本金及利息为:2012 年 1 9 日,本金 80 万元,利息:2012 1 9 日至 2020 8 19 日:80 万元×24%/360×3145 =1677333.33 元;2020 8 20 日至 2021 11 15 : 80 万元 ×15.4%/360×452 =154684.44 元利息共计:1832017.77 元,本息共计:2632017.77 元。依次类推一直算至第七笔借款,故截止到 20211115 日,王某某应偿还借本金为 1903351.22 元,利息为:3687362.4 元,2021 11 15 日之后的利息应按照本金1903351.22 元予以计息。对此,再审判决完全采纳了代理人的意见。与原判决相比,王某某应偿还的借款本息少了200余万元。可见,代理人精益求精、精打细算,认真核算每笔借款本金及利息,为法院判决提供准确事实与法律依据,这是本案成功改判的主要因素之一

    三是牢牢抓住程序违法问题不放松,是本案启动再审的重要因素。

本案从一审到二审再到再审程序,最终成功改判,从实体上来讲,原审法院固然在主要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存在问题,但其同样在程序上存在违法之处,也为代理人牢牢抓住这一问题成功启动本案再审程序提供了机会。比如,本案一审诉讼过程中,张某作为原告方,仅向法庭出示了转账记录和还款计划书,并未出示借条作为证据,王某某也未进行质证,但一审判决却表述张某出示了三份借条并据此作出利息认定;二审对一审未出示的借条、录音证据予以采信。针对此,代理人认为一审及二审存在严重程序错误和适用法律错误,加之在实体上存在借款本金及利息认定错误,故坚持申请启动再审程序。最终N省高院作出裁定,指令H市中院再审,为本案成功改判创造了前提条件。因此,程序问题与实体问题一样,犹如鸟之双翼、车之双轮,都值得每一名律师高度重视并在诉讼实践中充分运用

总之,每个人打官司都想赢,但根本决定因素在于事实、证据和法律。专业细致、严谨负责、精益求精是律师工作成功的关键所在,同时也是律师赢得当事人信赖的秘籍。每一名律师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在尊重事实和法律的前提下,努力维护好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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