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摘要】
郑X挂靠XX建筑公司承包了XX房地产开发公司小区建设施工工程,郑X没有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XX建筑公司以为与公司无关,应当由郑X承担支付责任,在当地社保局多次告知应当由XX建筑公司承担支付责任的情况下,XX建筑公司没有理会社保局的限期改正决定书,社保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初查。
公安局办案人员通知XX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到公安局配合调查,XX建筑公司找到北梁律师事务所,委托北梁律师事务所派律师对接公安机关配合调查。
【办案经过】
承办律师到公安局后,经过与社保局和公安局办案人员沟通,了解了整个案件的全部事实,认为依据法律规定应当由委托人承担全部的给付义务。由于时间紧急,当地政府垫付了全部农民工工资。承办律师向公安局办案人员承诺限期内把政府垫付的农民工工资承担支付义务。
【办案结果】
承办律师到公安局后,经过与社保局和公安局办案人员沟通,了解了整个案件的全部事实,认为依据法律规定应当由委托人承担全部的给付义务。由于时间紧急,当地政府垫付了全部农民工工资。承办律师向公安局办案人员承诺限期内把政府垫付的农民工工资承担支付义务。
【经验总结】
在该案中,XX建筑公司所在公司存在错误认识,郑X与公司构成了挂靠关系,但所有的合同是同公司签订,其法律后果也应当由公司承担,也就是向开发商要承担合同约定的全部法律后果,向农民工承担支付工资的义务。
如果该案不是XX建筑公司及时委托律师与公安局和社保局协调,该案就会深化成刑事案件,构成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犯罪。
由此可见,任何一家公司都应当有专业的法律顾问,确保自己的全部经营行为符合法律规定,这样才能够正常进行经营,并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承办律师:郝凤军